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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安妇是什么意思 日军官兵对中国妇女骇人听闻的侮辱
2023-05-29

慰安妇是什么意思 日本军人对中国妇女的无耻侮辱

慰安妇(二战期间日军进行性暴力的受害者)

慰安妇,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强征的随军性奴隶,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大部分慰安妇来自中国、朝鲜半岛、日本本土、日据台湾,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又被称为女子挺身队。

1996年联合国曾就日军慰安妇问题出台报告,将慰安妇制度认定为性奴隶制度。2012年12月6日,中国历史学者在举行的《南京大屠杀全史》出版发布会上提出,应将日军在侵华战争中强征的中国、朝鲜等国的“慰安妇”改称为“性奴隶”。

2015年12月1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分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正式开馆,对公众开放。这是亚洲最大、保存最完整的慰安所旧址,也是唯一一处被在世慰安妇指认过的慰安所建筑。

2015年12月28日,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慰安妇问题向韩国道歉。 2016年5月31日,来自中国、韩国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民间组织再次发起“慰安妇”资料申请“世界记忆名录”遗产登记。2017年中国关于慰安妇的线下的电影《二十二》上映。

日本军人对中国妇女的无耻侮辱

日军在残杀和强奸同时,也极尽种种无耻手段,侮辱中国妇女,更表现出恰如兽类的行径,深刻地暴露出日本军队乃至近代整个日本民族病态的虐待狂性格和丧失最基本人类理性的畸形心理。以下是日军官兵在残杀和奸污之余,对中国妇女进行侮辱的几个案例:

1937年9月23日,日军侵占山西省灵县城,在集体屠杀城内居民600多人后,又把城内妇女集中起来,强行剥光衣服,抽打着让妇女们裸体所扭摆跳舞,然后集体强奸,轮奸,稍有反抗者,当场即予杀死——这是日军个体官兵心理变态的典型反映,强奸已是罪无可恕,轮奸更足令人发指,日军官兵不仅不以为耻,反更变本加厉,以种种无耻手法集体侮辱中国妇女,将人类一切理性丧失净尽!

1942年7月31日,日军攻占了浙江松阳县城。8月2日,日军把城内五六十名太婆,赶到南门的大溪畔,用刺刀将她们逼下河里。日军官兵却三五成群地在大坝上看这些老妇们在河水中挣扎,以为乐事——尊敬老人就是人类共同遵循的基本道德,中国儒家历来强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传统的日本社会深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儒家道德规范在日本也可谓深入到各个层面。但一当日本社会的个体成员来到中国时,他们即彻底抛弃了人类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干出无法用语言表述的灭绝人类道德文明的罪恶勾当。

1937年12月17日,日军侵占安徽来安县,任意屠杀居民,奸污妇女。城内妇女自十三四岁至60多岁的老妇,只要被日军发现,就难逃厄运。日军在对中国妇女奸污之后,每每用刺刀割去双乳,或是对着女人裸体肆意鞭打;1939年4月27日,日军扫荡青阳县城东乡老屋村,肆意残杀侮辱村民。村民侯义发的弟媳是刚过门的新媳妇,被日军抓住,先将其衣服扒得精光,用脚踢,用枪托捣,用刺刀戮,强逼她在众人面前行走,以为日军取乐开心。她羞愧难当,只得蜷着身子伏在地上,两个日本兵上前把她架起来拖到日本兵丛中,日兵如同苍蝇见了血,蜂拥而上,推来推去,摸摸抱抱,进行百般戏弄和污辱,同时发出嚎叫。待戏弄够了,日军残忍地用刺刀从她的下部刺入,将其残杀在场基上。村中一江姓妇女被七八个日兵抓住身上衣衫也被脱得一丝不挂,日兵对她先是调笑戏弄,然后进行轮奸,之后,又用一根竹签插入她的下部。江受此大辱,痛不欲生,投塘自尽[62]。1945年5月15日,日军血洗了颖上县五里井孜村。日军用刺刀逼着几十个青少年妇女,路上将她衣衫用刺刀上下划成布条条,身上滴着鲜血。日军将这些女人驱赶到一家屋里,即群起对之进行轮奸。

1940年4月22日,日军侵占福建省省会福州市后,规定每周三、五为行乐日,日军官兵散游街市,强奸妇女,虽稚龄幼女、花甲老妪亦不能幸免。此外,日军还于夜间闯入民宅,见女即奸,常于夫前奸其妻,父前奸其女,强令家人在前观看,形同禽兽。遇有农妇进城卖菜,日军便强令其脱光衣物,当街猥亵,加以百般凌辱,有的甚至白日之下,当街强奸,泄其兽欲。

1938年11月11日,日军侵占湖南岳阳,先是逼令地方维持会设立招待所,强拉当地妇女逼充临时军妓,以供日军官兵泄欲。更多的日军则是成群结队地闯进民宅,强奸妇女,虽七旬老妪十龄幼女,皆不免于蹂躏。日军甚至颠倒伦常,强令父奸其女,子奸其母,日军则在一旁鼓掌狞笑[65]——伦常法则是人类从动物界脱离出来后经历数万年的经验而确立下来的“铁限”,为人类最基本的规范之一,同时亦为人兽之鸿沟。背弃伦常法则,即归禽兽行径。日本官队官兵在中国妇女身上所施行的暴行,则偏偏就完全背弃了这一法则。日本国家军队被人谴责为“兽类的集团”,可谓恰如其分,不带有半点的虚拟和牵强。

1942年6月,日军在江西上饶姚坪乡抓到60多名妇女,押至西山庙关押,在对她们进行强奸之后,又令她们赤身裸体要庙前的百级台阶上爬上爬下,日军在旁观看取乐。7月上旬某日,一队日军在上饶朝阳扁担山,对两名青年妇女轮奸后,又用刺刀逼迫她们赤身裸体在庭院中伏地作马,驼着日军爬行取乐,动作稍稍缓慢,即施以毒打;另一队日军窜扰黄村,将未及逃脱的三四十名妇女抓捕,押到一所房子内,将她们衣服强行剥光,然后用锅底黑烟灰涂抹每个妇女的面部及全身,然后再用油脂涂抹,以为取乐。之后,又将所有妇女赶下水塘捉鸭取乐。最后,日军对她们实施了集体强奸;

1938年5月,日军在侵占河南永城县后,在城内肆意奸淫妇女,不分老幼,一经发现,无一幸免。日军在强奸妇女时,还无耻地拍照留影,以为“纪念”;1944年4月21日,日军窜扰新郑县人和寨,先将30多个村民杀死后,将一女学生带进寨内,绑在树上,令村民围观。然后又用刺刀挑光了这名女学生的衣服,放出狼狗撕咬,女学生被折磨得昏死过去。日军接着命一面杖,从下部捅入,女学生当场惨死。随后日军又抓来多名妇女进行强奸;5月10日,日军攻占河南宝丰县观音堂,将村内老少1000多人赶到南门外,从中挑出十几名妇女,在村民面前戏弄,然后当众强奸,并逼几个年青村民,依样当众强奸自己的姐妹,不从即用刺刀猛戳,一天之间,先后杀害村民80多人——罪恶本来见不得阳光,一切丑行也只敢在黑暗的角落里发生。但是,日本军队却十分乐意在光天化日之下暴露出其最无耻的罪恶,似乎他们有意要向世人暴露自己是没有罪恶感的族类,没有人类自尊和羞耻心的族类;

1940年4月6日,日军偷袭海南省儋县新隆村,抓捕村民79人,强迫男女各站一排,脱光衣服,相对站立对视,然后命男女互相摸弄对方,不动手者立遭毒打。其中的村民尹小红、黎红女、尹义成等10多名男女反抗,当即遭日军惨杀。日军戏弄够了,又将苏姣英、苏尾英两姐妹拉去,让20多名日兵轮奸——在一个时期内,一个民族这么多的成员表现出了淋漓尽致的病态,表现出了对人类理性的最彻底的蔑视与背叛,表现出了对一切人类道德的最全面的背弃,那么,在这一时期内,这个民族内在的心理肯定是病态的,违背人类理性的。

在上文中,我们考察了侵华期间日军官兵对中国妇女空前模的大屠杀及其所采取的种种极端残忍残杀手法、日军官兵对中国妇女骇人听闻的大奸污,以及其在奸杀之余对中国妇女所施加的形形色色的侮辱,我们还试图通过部分区域相同型制的抗战人口损失统计表,考察中国妇女之所受残害伤亡所可能占有的比重等。从中我们可以得出几点基本的结论:

首先,战时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的残杀迫害,范围广泛,规模巨大,持续时间久长。从我们所考察的几个不同区域的抗战人口损失统计来看,战时中国妇女人口之伤、亡皆占到人口损失总数的30%左右。笼而言之,抗战时期有数百万中国妇女遭日军残杀致死,伤亡总计应在一千万人以上;

其次,战时日军对中国妇女实施的杀戮、强奸、侮辱等不同形式的残害,手段残忍,行径无耻,无所不用其极,出乎常人理性的想象之外,表现出对人类之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的全面背叛,表现出对人类理性的彻底蔑视,表现出对人类之生命价值与人性尊严的最极端的否定,同时也暴露出在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笼罩下的近代日本民族的病态心理与残忍性格;

第三,侵华日军之对中国无辜民众实施的暴行,其罪恶也超越了战争罪恶,表现为典型的、极端的反人道罪恶。这种罪恶远远超出战争状态下敌对两军消灭对方军队,剥夺敌人生命、消灭敌对国有生之武装抵抗力量的战场目的,这种暴行于战争期间发生,但却发生于战场与军人之外,实施于无辜民众与妇女儿童身上,因击我们甚至不能以战争暴行而定其性,其罪恶之责任的承担者也不能简单地推诿于战争。日军在以种种残忍手段大肆屠杀中国无辜民众、奸侮中国妇女的时候,在以极其非人道的暴虐行径否定中国人民之生命存在及人类普遍的价值认同时,其行为同时否定了其自身作为人类这一类的存在性,表现得恰如兽类的行径。总之,战时中国妇女所遭受日本军人的残害,是人们用语言和文字难以表述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笔者始终感到,当我们——如果我们有勇气——面对着血肉粘连的历史书页时,面对着如此残忍的反人道罪恶时,人类的语言和文字便已走到了它的尽头,人们眼前所展现的只是罪恶和恐怖的深渊,不论我们用怎样的语言对其进行描述、分析、批判、谴责,或是探究它所发生的根源、造成的灾难、产生的危害,我们的努力在这无边的血腥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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